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岂能如此“易地迁建”

■一孔之见
1998-10-01 来源:生活时报 张迷 我有话说

粤东新馆的命运是“易地迁建”,此前同病相怜的还有一个儒福里过街楼。有关人士说这是一种文物保护的手段。可看看它们被“易地迁建”的过程,实在不能不怀疑。

其一,专家认为:有些建筑之所以成为文物,并不是它有多高的艺术价值,而是因为它是作为一个事件的发生地和纪念地而存在的,在于它的人文价值,历史意义。一移动,价值也就没了。如果万不得已必须“易地迁建”,也该严格按照程序实施:原材料、原工艺、原构件、构件编号、边拆边建。可看看这两个例子是怎么被迁建的:众目睽睽之下,堆土机铁臂一挥,过街楼轰然倒塌。粤东新馆,民工们掀砖揭瓦忙得不亦乐乎,说我们要把瓦片卖到顺义,这些瓦片比现在新造的质量还好呢,不愁销路,一片瓦卖四五分钱,几间房的瓦片能卖个一百多块钱。

其二,“易地迁建”后还能不能定成文物?这可给文物部门出了难题。一迁建,历史价值先就没有了。施工工艺、艺术造诣也绝对不可能达到当年的水平。拿着现代人新砖新瓦建成的一个挂名假古董,文物部门该怎么办呢?定成文物,有自欺欺人之嫌;不定成文物,当初的“易地迁建”如何交待?

再推究一下“因为经济能力不够,只好易地迁建”的说法成不成立。如果严格按照“易地迁建”的程序,一砖一瓦编号拆建,那这项巨大的“手工艺”工程,耗费只怕比原地保护稍微绕一下路还要多,恐怕定要更强的经济能力才能易地迁建。

如此易地迁建,文物分明做了完全的牺牲,却偏要贴上“被保护”的标签。也许真该如百姓所说:如果文物真保不住了,干脆拆光了原地立块碑让人想去,也强于耗费心力、人力、物力造个假古董来自欺欺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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